各教研部專兼職教師:
為貫徹落實《國家檢察官學院“十二五”時期發(fā)展規(guī)劃》精神,推進學院精品課程建設,促進優(yōu)質教學資源更好地服務于檢察工作,全面提升檢察官教育培訓教學水平,根據(jù)國家檢察官學院精品課程建設實施方案,學院將于近期組織開展2015年精品課程申報評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申報課程為截止申報日前3年內由國家檢察官學院組織的各類培訓班次(含異地開設班次)講授的課程(含專題講授、案例式教學及其他形式的教改課程)。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人包括國家檢察官學院教師、兼職教授、(高級)檢察教官及分院教師、檢察系統(tǒng)內承擔國家檢察官學院授課任務的檢察人員。
2.申報課程在三學年中不少于三個班次的教學質量測評最高三次優(yōu)秀率平均值為80%以上。
3. 截至2015年9月,申報課程授課周期應在一年以上。
4.已經(jīng)獲評國家檢察官學院精品課程或相近內容課程不再申報。
三、申報方式
1.申報人按要求填寫《國家檢察官學院精品課程申報表》,由教研部向學院精品課程建設辦公室推薦。
2.申報人須提交課程講義、教學PPT和教學錄像視頻資料(如沒有教學錄像視頻資料,課程建設辦公室根據(jù)初審情況統(tǒng)一安排錄制)。
3.教務部出具授課情況及課堂教學測評情況證明。
四、申報時間
申報人須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將《國家檢察官學院精品課程申報表》及相關材料報送精品課程建設辦公室。
五、評審方式
1.精品課程建設辦公室根據(jù)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申報條件的,提交學院精品課程建設領導小組初審。
2.相關申報材料交由經(jīng)精品課程建設領導小組聘請的專家組進行審議評估。
3.通過專家組評審的入選名單,由國家檢察官學院精品課程建設領導小組最終審議,確定精品課程,并頒發(fā)“精品課程證書”。
國家檢察官學院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