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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檢察官學院2019年度科研基金資助項目申報公告
時間:2019-01-18  作者:  新聞來源:科研部  【字號: | |

  為服務國家檢察官學院“中國一流的干部學院、世界一流的司法官學院”的建設目標,打造有影響力學術品牌,發(fā)揮科研成果服務檢察教育培訓的作用,根據《國家檢察官學院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國家檢察官學院學術委員會研究通過了《國家檢察官學院2019年度科研基金資助項目申報公告》,現(xiàn)予公布。

  一、立項原則

  1.堅持正確的政治導向。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和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開展研究,努力為司法改革和檢察工作科學發(fā)展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

  2.關注前沿理論與實踐問題。以法學前沿理論、檢察業(yè)務、檢察改革實踐問題為重點,側重司法官培訓、檢察史、檢察文獻研究,引導開展基礎性、前瞻性和針對性研究。

  3.突出檢察科研特色,服務檢察教育培訓需要。科研項目規(guī)劃突出檢察特色,服務檢察教育培訓需要,推動檢察研究與檢察教育培訓良性互動發(fā)展。

  4.推出精品、注重實效。按照“講究實效、量少而精”的原則設置選題,重視課題的學理價值及實踐指導意義,嚴格結項要求,重視成果轉化,進一步促進高質量科研成果產出。

  二、項目類型及資助經費

  1.國家檢察官學院2019年度科研基金項目包括重大項目、重點項目、檢察文獻特別項目、一般項目、學院教師青年項目、自籌經費項目。其中檢察文獻特別項目立項不超過2項,學院教師青年項目立項不超過3項。

  2.重大項目資助經費6萬元,重點項目、檢察文獻特別項目資助經費3萬元,一般項目、學院教師青年項目資助經費2萬元。課題立項后支付1/3的資助經費,剩余經費在課題成果通過結項評審后一次性支付。其中檢察文獻特別項目由中國檢察文獻中心專項資金資助。

  三、申報人范圍

  (一)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自籌經費項目申報人員范圍

  1.國家檢察官學院教師、內設研究機構專兼職研究人員;

  2.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其直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3.國家檢察官學院兼職教授、檢察教官;

  4.國家檢察官學院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

  5.國家檢察官學院各分院教師;

  6.國家檢察官學院各教學實踐示范基地檢察官;

  7.國家檢察官學院科研基地檢察官;

  8.合作院所教師、研究人員。

  (二)檢察文獻特別項目申報人員范圍

  檢察文獻特別項目面向社會公開招標,不受上述人員范圍限制。申報人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為課題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

  (三)學院教師青年項目申報人員范圍

      該項目限國家檢察官學院35周歲以下(198411日以后出生)教師申報。

  以項目負責人身份申報課題,每人限報一項,鼓勵與學院教師合作申報。承擔國家檢察官學院科研基金資助項目尚未結項的,不得申報。

  四、申報與評審程序

  1.《2019年度科研基金資助項目課題指南》所列選題為研究方向指引,申報者亦可結合立項原則自擬選題。申請學院教師青年項目的,請自擬選題。

  2.申報國家檢察官學院科研基金項目,須填寫《國家檢察官學院科研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書》和《項目論證活頁》。《項目論證活頁》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個人信息或相關背景資料,否則取消參評資格。

  3.為方便申請人申報,申請時暫不需要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審核蓋章。經評審擬立項的,由擬立項課題的負責人按照我院的要求,提供所在單位及財務部門審核意見。如與申請書填寫情況不符(工作調動等特殊原因除外),或不符合本公告對申請人資格要求的,經查證屬實,不予立項。

  4.評審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個階段采用專家通訊匿名評審方式進行,第二個階段由學院學術委員會評審決定。

  五、成果使用與結項

  1.重大項目、重點項目申請結項必須達到以下條件中的兩項:

  1)公開出版或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

  21篇成果被《國家檢察官學院科研信息要報》編報。

  3)轉化為培訓課程。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檢察官學院第一批課程研發(fā)申報公告》關于試講、授課測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學員優(yōu)秀測評率須達到90%以上。

  2.其他資助經費項目申請結項必須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公開出版或發(fā)表。

  21篇成果被《國家檢察官學院科研信息要報》編報。

  3)轉化為培訓課程。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檢察官學院第一批課程研發(fā)申報公告》關于試講、授課測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學員優(yōu)秀測評率須達到90%以上。

  3.符合上述條件申請結項的課題,應將最終成果以完整的研究報告形式報送國家檢察官學院,同時提交公開發(fā)表或出版的著作、至少1份《成果要報》(3500字)。項目成果通過院內外專家聯(lián)合匿名評審后,由國家檢察官學院學術委員會確定結項。

  4.項目成果發(fā)表、出版或轉化課程時,應以適當形式注明“系國家檢察官學院2019年度科研基金項目研究成果”,檢察文獻特別項目須同時注明“項目受中國檢察文獻中心特別資助”。鼓勵在研究過程中針對重要問題或觀點以決策咨詢報告的形式提交階段性成果。

  5.項目一般應于立項之日起一年內完成,重大項目、檢察文獻特別項目可于兩年內完成。

  6.重大項目實行中期檢查制度,檢查內容包括課題研究進度、取得的階段性研究成果、存在的問題等。其他項目實行中期督促制度,寄發(fā)書面通知,督促按期完成。

  符合申報條件者可登陸國家檢察官學院網站(http://www.ajbpay.cn)下載《國家檢察官學院科研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書》及《項目論證活頁》,并于201931日前將《申請書》及《項目論證活頁》電子版發(fā)送至科研部電子郵箱,電子版申請書、活頁及郵件請按“申報人+申報單位+申報題目”的方式命名。

  聯(lián)系人:劉雅娟

  電話及傳真:(01061733725   61719321

  電子郵箱:xykyb@163.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區(qū)百沙路9號國家檢察官學院科研部

  郵政編碼:1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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